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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5 15:35来源:阅读量: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便民服务措施,医院拟于院内配置共享充电宝。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网站(http://lbrmyy.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8月10日11时30分(公告所注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B-ZWS20260729

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项目

采购需求: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技术要求。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最低限价:8000元/年。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一年一签,签订合同后按院方要求配置。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企业,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出具承诺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销售或租赁服务类。

三、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质优价廉的总体原则。采购人组织询价小组按投标价格、技术满足和服务承诺等因素,在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前提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入围供应商。

本次招标项目一次挂网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8月5日8月10日11时30分

地点:网上获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8月10日11时30分

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邮寄、递交。

开标时间:2026年8月10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灵璧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备注:以上时间及开标地址可能会根据我院实际工作进度进行相应调整,我院将通过网站/电话及时通知变更信息。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邮寄或递交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灵璧县人民医院物资采购股(行政楼317)。请投标人确认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递交密封投标文件上注明:共享充电宝项目+公司全称+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3.投标文件包含报价表、营业执照、共享充电宝服务方案、承诺函(见附件)等有效企业信息、联系人电话(以上复印件均可,请加盖投标商公章)。  

4.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张老师13721282282  陈老师17855778797

六、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共享充电宝

1.柜机容量单组可根据人流密度灵活配置单台≤24口规格。

2.材质工艺坚固耐用的ABS防火外壳,具备良好的防火、防盗性能,符合用电安全。

3.通讯支付支持4G/5G独立联网;支持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主流支付方式,免押金扫码租借。

4.按院方要求位置安装3台,后期可根据院方实际增加数量,参照中标金额另行核算。

5.报价费用包含场地费、电费。


附件.docx